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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 涉及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锂电池及燃油消耗等

2025.7.01

近日,工信部开展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以及《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

《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在装车状态下的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适用于M类、N类和L类车辆,相比2008年版标准,增加了L类车辆车速表技术内容、电子数字式车速表技术内容、底盘测功机试验以及同一型式判定等要求。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要求、试验条件、试验准备、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进行了规定,相比 2018 年版标准,删除电性能相关要求和试验方法,以 及动力线路、控制线路、BCU 等相关要求,聚焦于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筛选保留部分安全项目,同时增加电池包或系统挤压、热扩散等重要考核要求。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范围增加了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还对燃油消耗量限值、测量方法、车型扩展以及实施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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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等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

icon_pdf.gif1.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征求意见稿).pdf   

icon_pdf.gif2.汽车、摩托车用车速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icon_pdf.gif3.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icon_pdf.gif4.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icon_pdf.gif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pdf     

icon_pdf.gif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icon_doc.gif7.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联系方式:

传真:010-66013726

邮箱:vehicle@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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